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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1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在校生-校本部)
时间:2021-09-24

    2021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启动。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申请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

2、申请人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资助学费的奖学金;

3、申请人为目前在北大就读的留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4、申请人需按时注册、缴纳学费,在中国境内者,还需按时办理签证居留手续;

5、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没有不及格(重修通过亦可申请);

6、申请人无品行不当,无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或校纪处分;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未曾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

7、延长学习时间者,以2021年8月31日前的学籍时长为准。

二、申请办法

登陆网上申请系统(http://www.studyatpku.com),选择“奖学金申请”-“在校生奖学金申请”,填写信息、上传在校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并提交申请。

申请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各位同学慎重填写和提交。

注:

(1)无需提交相关活动和获奖证明材料。

(2)请按系统要求,填写过去一学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参加校内外活动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相关情况。非此时间段内的情况不予加分。2021年春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期及2021年春季学期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情况;2021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年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情况。

(3)留学生办公室保留要求学生提交补充材料的权力。

三、申请时间:

9月25日至10月11日24:00(北京时间)

四、奖学金额度:

全额奖学金:2021至2022学年全年学费

半额奖学金:2021至2022学年半年学费

1/4奖学金:2021至2022学年全年学费的四分之一

五、评选标准:

1、按时注册,学习刻苦努力;

2、各科成绩优异,品学兼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活动;

5、博士研究生的评选以学生入学后的科研成果及学术表现为主要标准,结合活动参与等方面综合评估(博士生三年级(含)以上,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6、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办法及标准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未按学校培养方案选修课程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7、中文授课专业硕士项目,奖金额度参照普通硕士项目学费标准发放。

六、初评结果公示时间:

11月10日左右,届时请关注留办网站及微信推送。

七、最终奖学金授予结果公布时间:

11月30日左右,届时请关注留办网站及微信推送。


附件:《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