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用于资助优秀来华留学生在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开展科学研究。
1.奖学金内容
A 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B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C 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2.奖学金期限
新生:奖学金期限与基本学习年限一致。
在校生:一学年
3.申请资格
(1)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本科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只面向常规学费项目;
(4)未获得中国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学校等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
(5)新生需符合北京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相关申请条件,并已通过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硕、博)全日制自费项目初审;
(6)在校生需为北京大学全日制外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4.申请时间及办法
(1)研究生新生
申请者首先于前一年秋季向北京大学提交自费研究生入学申请,次年春季开学请参考当年发布的奖学金申请通知提交申请。
(2)本科生新生
学生无需提交申请,学校根据录取结果,结合项目要求,择优评选。
(3)在校生
每年9月参考当年发布的奖学金申请通知提交申请。
5.年度评审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奖学金生须参加并通过评选每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才能继续获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主要考核奖学金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包括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 / 科研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等内容。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一般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具体时间、要求等,请以当年通知为准。